我是在OPT到期10天前得到这份工作的.

我的专业是MBA,公司是10个人不到的贸易公司.母公司在新加坡.雇主给我的工资比劳工部所规定的工资标准还要低.听说MBA申请H1B比较难.所以我很担心.咨询了几家律师事务所,他们的回答都令我没有信心.有的律师甚至要我跟雇主商量提高工资. 但这根本没有可能.

经朋友介绍,我找到了你们律师所。你们所的律师及助理非常耐心回答了我的问题.在分析了我的背景及公司的情况之后,律师认为我的工作职责与所付的工资可能会是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建议.我是公司雇佣的第一个H1B,我担心公司会由于不了解H1B的情况,不太会配合.律师主动与我的公司联系,跟雇主介绍了H1B的情况,打消了公司不必要的顾虑. 公司同意配合.

经过律师事务所的加速处理,我的H1B在OPT到期前3天递交到移民局. 11天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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