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PP暂停:移民局的连环大招》中介绍了移民局将会暂停加急服务的类别中包括 concurrent employment,就有很多客人来咨询 concurrent employment 是何方神圣。今天金石律师事务所就来介绍一下这位大家不是很熟悉的 H-1B 家族中的“奇葩”。

Concurrent employment,顾名思义就是雇员在同一时期内用 H-1B 身份为不同的雇主工作。H-1B 允许雇员在保持与现任雇主的雇佣关系的前提下,再申请同时为新雇主工作。

Concurrent employment 的要求和普通的 H-1B 要求是一样的(雇主支持,职位为 specialty occupation,雇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等),申请的流程也一样(申请 LCA,提交 I-129 表格等)。不过,concurrent employment 的职位不需要和现有 H-1B (primary H-1B) 在同一个 specialty occupation 类别,只要这个职位是 specialty occupation 并且申请人符合本科以上学历等 H-1B 要求,就可以申请。

Concurrent employment 和 H-1B transfer 一样,允许在移民局收到申请时就去所申请的公司上班。所以即使9月11日开始加急服务暂停,办理concurrent employment的H-1B签证持有人还是可以立即去新的公司工作。而且,因为还继续在 primary H-1B 的雇主那里工作,所以也没那么担心如果 concurrent employment 被拒之后无法保持身份。

那为什么说 concurrent employment 是 H-1B 家族中的奇葩呢?因为它允许非配额抽签的 H-1B 签证持有人同时为需要配额抽签的雇主工作。

H-1B非配额抽签 (Cap-exempt) 的类别如下:雇主为高等教育机构、附属于高等教育机构的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研究机构或美国政府研究机构。也就是说,如果你目前的工作是属于以上的某一种,那么即使你的 concurrent employment 是受配额限制 (cap-subject) 的工作,也不用抽签。

那么,如果我先找到一个 cap-exempt 的工作,然后办理 concurrent employment 同时为 cap-subject 的公司工作,等批准了之后,我辞掉 cap-exempt 的工作继续为 cap-subject 的公司工作,可不可以呢?

很可惜,这是不可以的。

Concurrent employment 让你不需要抽签是建立在拥有 cap-exempt 的工作的基础上的,如果辞职就失去了这个基础,那么建立在其上的 cap-subject 工作就需要重新抽签。

当 concurrent employment 之后需要出境,如果已经有 primary H-1B 的有效签证,那么不必去办理 concurrent employment 的 H-1B 签证便可入境。

以上便是一些对 concurrent employment 的简单介绍,具体申请流程请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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