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系列(1):概述

美国L-1签证是一种为跨国公司内部调动员工所设的非移民签证。这种签证允许国际公司将在其他国家的管理人员、执行人员或具有专门知识的员工调至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或母公司工作。

2024-01-17T20:34:00+00:00January 11th, 2024|Categories: Article, Article|

PPP贷款:您所需要了解的细节

PPP贷款(薪资保护计划)是一项6669亿美元的商业贷款计划,由《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CARES法案)授权建立,旨在帮助小型企业、个人、个体经营者、某些非营利组织和部落企业在疫情期间能持续地给其雇员支付工资。本文向您介绍了PPP的有关事宜,希望能帮助您的事业顺利度过难关。

2023-09-17T18:32:42+00:00May 5th, 2020|Categories: Article, Article, News, News in Chinese|

领取失业救济(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会影响我的移民申请吗?

当下疫情横行,很多公司的生意受到影响,成千上万的人因此失去了工作,申请失业救济的人数大幅增加。如果不幸失去了工作,对移民来讲,一个重要而迫在眉睫的问题就是领取失业救济(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or UIB)会不会对以后的移民申请有不利影响。

2020-05-06T01:33:03+00:00April 30th, 2020|Categories: Article, Article, News, News in Chinese|

Partnership:简介及与中国各类公司的比较

中国的投资人来美国投资发展,第一步往往就是要成立一家公司。选择一个合理合法、适合自己经营模式的公司形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我们发现很多人对美国的公司法有严重误读。这些误读很大程度上是中美两国的法律差异造成的。所以我们在此把美国的主要公司形式给大家做个简单介绍,介绍的过程中和中国的公司做适当的对比,希望能对投资人有点帮助。

2019-09-10T22:20:35+00:00September 10th, 2019|Categories: Article, Article|

LLC:简介及与中国各类公司的比较

中国的投资人来美国投资发展,第一步往往就是要成立一家公司。选择一个合理合法、适合自己经营模式的公司形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我们发现很多人对美国的公司法有严重误读。这些误读很大程度上是中美两国的法律差异造成的。所以我们在此把美国的主要公司形式给大家做个简单介绍,介绍的过程中和中国的公司做适当的对比,希望能对投资人有点帮助。

2019-09-10T22:15:59+00:00September 4th, 2019|Categories: Article, Article|

Corporation:简介及与中国各类公司的比较

中国的投资人来美国投资发展,第一步往往就是要成立一家公司。选择一个合理合法、适合自己经营模式的公司形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我们发现很多人对美国的公司法有严重误读。这些误读很大程度上是中美两国的法律差异造成的。所以我们在此把美国的主要公司形式给大家做个简单介绍,介绍的过程中和中国的公司做适当的对比,希望能对投资人有点帮助。

2019-09-10T22:17:51+00:00August 23rd, 2019|Categories: Article, Article|Tags: , , , |

F、M、J身份失效后还有希望——8月9日非法居留政策解析

5月11日,移民局发布了政策备忘录,修改了如何计算持有F、J、M签证类型的未能保持其合法身份的国际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及其家属的非法居留规则,这项规定在6月11日完成了接受公众意见的阶段,并于8月9日开始实施。 8月9日,移民局颁布了非法居留的最终计算方法,对在8月9日之前和之后身份失效的非法居留计算方式都做出了详细说明,并补充了一项重要说明:如果签证持有人在身份失效后的5个月内提交身份激活申请(reinstatement),那么在等待申请结果期间的时间不会被算作非法居留;如果身份激活申请最终被拒绝,那么从被拒的第二天开始计算非法居留时间。而且,如果在身份失效后的5个月之后提交身份激活申请,只要申请被批准就不算非法居留;如果申请被驳回,那么非法居留期将在签证持有人I-94实际过期或申请被拒绝两者中较早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小金同学F-1身份在2018年3月10日失效,8月9日非法居留最终政策生效时在身份失效的5个月限期内,并于8月9日提交了身份激活申请。12月1日收到申请批准通知,那么他在等待申请结果期间的时间不计入非法居留时间。如果收到的是拒绝通知,那么小金同学的非法居留时间从收到拒绝通知的12月1日的次日,即12月2日开始计算。 小石同学F-1身份在2018年3月8日失效,I-94显示过期日为D/S,8月9日非法居留最终政策生效时在身份失效的5个月限期之外,并于8月9日提交了身份激活申请。12月1日收到申请批准通知,那么他在等待申请结果期间的时间不计入非法居留时间。如果收到的是拒绝通知,那么小石同学的非法居留时间从收到拒绝通知的12月1日的次日,即12月2日开始计算。 小石同学F-1的 I-94显示过期日为3月8日,即他的身份在2018年3月8日失效,8月9日非法居留最终政策生效时在身份失效的5个月限期之外,并于8月9日提交了身份激活申请。12月1日收到申请批准通知,那么他在等待申请结果期间的时间不计入非法居留时间。如果收到的是拒绝通知,那么小石同学的非法居留时间从身份实际过期的3月8日的次日,即3月9日开始计算。 金石律师事务所杨劲松律师在接受权威华人报刊《世界日报》采访时便提出,新的政策于以往的不同之处在于需要签证持有人“自我监督”。以往,F、M、J签证持有人身份失效后,移民局或执法机构没有裁决其违反移民规定或下发遣返令时,就不会开始计算非法居留时间。但是8月9日开始执行的新政策下,只要签证持有人身份失效,非法居留时间便从第二天开始累计。“但是,这一点难以做到,一是他们可能不熟悉相关法律,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身分并开始非法居留;二是有些人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不被执法机构发现就没关系,但是现在不行了。”杨劲松律师说。   8月9日发布的最终计算方式与5月11日发布的计算方式并没有变化: 2018年8月9日前未能保持合法身份 在2018年8月9日前失去合法身份的F、J、M签证的持有人及其家属,其非法居留时间自8月9日当天开始计算,除非签证持有人在下列情况下已经被开始计算非法居留期: (1) 如果在持有非移民身份等待转化成其他移民身份期间,国土安全部正式裁定签证持有人违反非移民身份规定,并拒绝了移民申请的次日; (2) 签证持有人的I-94过期的次日; (3) 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下令将签证持有人遣返、递解或驱逐的次日,无论是否上诉。 2018年8月9日后未能保持合法身份 2018年8月9日当天或之后F、J、M签证的持有人及其家属失去合法身份,则其非法居留时间以以下最早日期算起: (1) 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不再继续学业或被授权的活动,或者签证持有人开始从事未授权的活动的次日; (2) 签证持有人在完成课业,包括任何经授权的实务训练(Practical Training,即OPT或CPT)和经授权的宽限期(Grace Period)的次日; (3) 签证持有人的I-94过期的次日; (4) 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下令将签证持有人遣返、递解或驱逐的次日,无论是否上诉。   在之前的文章里我们仔细分析了身份在不同时间点失效的非法居留时间计算方式,请前往《全面解析最新关于F、J、M签证持有者非法居留的政策》阅读。

2018-09-25T20:27:45+00:00August 10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 News in Chinese|Tags: , , , , , |

移民申请的隐患:交通违章!

很多绿卡申请人都认为自己的背景清白,可以无忧无虑地通过移民局的背景审查,但是你知道么,也许一次不经意的交通违章或一张交通罚单都有可能对你的移民申请有负面影响。 在没有递交绿卡申请时,由于其他类别的申请都不会问及犯罪记录,所以申请人大多不会意识到一张交通罚单的影响。而且交通违章与贩卖人口、贩卖毒品、洗钱等危害国家利益的刑事记录相比似乎可以忽略,殊不知这样的误区已经为日后的移民申请埋下了隐患。   我们曾经协助一位客人办理绿卡资格的申请,申请顺利获得批准,但在准备最后一步调整身份申请时,客人才向我们透露若干年前有超速和违规变道的历史,当时不仅被罚了款,还上了法庭,留下了记录。   在提交移民资格申请时,申请表上并没有询问申请人的犯罪记录的内容。但是在填写I-485表格申请转换身份时,表中有很多细节问题涉及到申请人是否有刑事犯罪(criminal offense),包括了交通违章和交通罚单。以往,I-485表格将交通违章当做特例不需要上报,例如版本12/03/09的表述是 “Been arrested, cited, charged, indicted, convicted, fined, or imprisoned for breaking or violating any law or ordinance, excluding traffic violations?”。但是改版之后的I-485表格(最新版本12/13/17)却取消了这一特例,要求申请人上报包括交通违章在内的犯罪记录。   改版后的I-485表格的填写指南对判定何种交通违章需要上报做出了解释: In general, you do not need to submit documentation relating to traffic fines and incidents that did not involve an actual physical arrest if the penalty [...]

2018-09-25T18:13:49+00:00July 27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 , |

H-1B、O-1、L-1的60天失业宽限期

最近经常有客人在金石律所的客服微信号上咨询这样一系列的问题:我在H-1B期间,雇主突然毫无预警地把我开除了,那我的H-1B就立即失效了么?我必须马上离开美国么?就算有其他新公司想雇用我,我也不能去新公司工作么?   这样的问题大概也困扰着其他种类工作签证持有人,那么今天就为各位解答一下工作签证的60天失业宽限期(Grace Period)。 自2017年1月17日起,移民局开始实行60天失业宽限期的规定,受惠的外籍人士包含H-1B(工作签证)、O-1(接触人才工作签证)、L-1(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才签证)、TN(加拿大/墨西哥公民工作签证)、 E-1(商务活动签证)、 E-2(投资者签证)和E-3(澳洲公民工作签证)签证持有人。对于众多的H-1B、O-1和L-1签证持有人来说,这项规定为在签证有效期内结束雇佣关系的签证持有人提供了寻找新工作、延长身份或者转换为其他身份的缓冲时间。   宽限期的设置对于H-1B、O-1和L-1签证持有人更换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以往的规定下,一旦雇佣关系结束,身份立即失效,但是有了这60天的宽限期,只要签证持有人能够提供在美工作的授权证明和其一直保持合法身份的证明,那么新雇主就可以为其申请新的工作签证。但是请注意,签证持有人只能在新公司的工作签证批准后才能开始为公司工作。   另外,由于以往规定“失业即失去身份”,很多H-1B签证持有人在面对无法确定是否会长久工作的岗位时往往宁可放弃也不敢接受,唯恐一旦出现意外状况而导致失业会立即失去身份。现在宽限期的设置可以缓解这种状况。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宽限期的时长取决于距离签证失效时间的时长。如果失业时距离签证失效超过60天,那么签证持有人可以享有60天的宽限期;如果距离签证失效少于60天,那么宽限期只能到签证失效的那一天。   案例一:失业时距离签证有效期多于60天 小金同学在用H-1B签证为公司A工作,H-1B签证将于8月31日过期,但是在4月1日失业,因为距离他的H-1B签证过期超过60天,那么小金同学将有60天的时间寻找一家新的公司为他提交H-1B申请开始新的工作,或者转换为其他身份。   案例二:失业时距离签证有效期少于60天 小石同学在用H-1B签证为公司A工作,H-1B签证将于8月31日过期,但是在6月3日失业,因为距离他的H-1B签证过期少于60天,那么小石同学的宽限期将在8月31日到期,他需要在8月31日前找到一家新的公司为他提交H-1B申请开始新的工作,或者转换为其他身份。   Tips: 宽限期在每一个授权期内只能有一次,并且只能连续使用。如果宽限期未用完,余下的时间并不能累计到未来使用。 在宽限期内不可以工作,必须等到新雇主提交的工作签证申请批准后才可以开始工作。 无论是雇主方还是雇员方主动提出结束雇佣关系,都不影响工作签证持有人享受宽限期。   有一个容易与60天宽限期混淆的概念是签证到期后的10天宽限期。10天宽限期是指签证过期后,签证持有人有10天的时间离境。而60天宽限期是指签证未到期时,在雇佣关系结束后的宽限期内可以寻求新雇主申请新的工作签证、延长身份或转换为其他身份,在此期间并不影响当前身份的合法性。   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 金石律师事务所建议,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在美合法身份是否会因为失业或主动离职出现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金石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提供各项移民申请,“移”路险阻千万重,金石助您“移”路畅通! 地址:155 N Lake Ave. Suite 880, Pasadena, CA 91101 Tel: 626-389-8860 请添加微信咨询服务号:rossyanglaw,我们将为您提供及时、准确的移民法律咨询服务!

2018-09-25T17:22:49+00:00July 20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