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移民局发布了新的policy memorandum(政策备忘录),修改了如何计算持有F 、J 、M 签证类型的未能保持其合法身份的国际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及其家属的非法居留规则,在新规则下,如果非法居留超过180 天,则可能面临3 年或10 年不得入境的惩罚。这项新的规则将于2018年8月9日开始实施。

移民局局长 L. Francis Cissna 指出,“F 、J 、M 签证的持有人进入美国是为了特定的目的,当这种目的结束后,我们会预计他们要离开或者取得其他的合法移民身份。这个信息很明确:这些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再也不能逾期不归,或者违反入境规定,在美国非法居留”。

此项备忘录提供了两种计算非法居留时间的规则:

1.    2018年8月9日前未能保持合法身份

在2018年8月9日前失去合法身份的F 、J 、M 签证的持有人及其家属,其非法居留时间自8月9日当天开始计算,除非签证持有人在下列情况下已经被开始计算非法居留期:
(1)    如果在持有非移民身份等待转化成其他移民身份期间,国土安全部正式裁定签证持有人违反非移民身份规定,并拒绝了移民申请的次日;
(2)    签证持有人的I-94过期的次日;
(3)    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 下令将签证持有人遣返、递解或驱逐的次日,无论是否上诉。

 

据此我们推测:

(1)小金同学是F-1 签证持有者,原本身份有效期到2019年5月31日,I-94 显示D/S ,但是因为小金违反学校规定而在2018年5月1日被退学,失去学生身份 (out of status) 。在失去身份后小金同学继续留在美国,在8月1日,小金同学因违反美国法律法规等原因,警察或相关政府人员发现其失去身份并下达正式通知,或收到BIA 下令遣返、递解或驱逐的命令,那么小金同学的非法居留期从收到相关通知的8月1日的次日,即8月2日开始算起。如果在8月9日前小金同学并未发生以上相关事件,且其I-94 未过期,那么,小金同学的非法居留期从2018年8月9日开始算起。

(2)小石同学是J-1 签证持有人,签证和I-94 均显示其身份在2018年8月1日过期,但是他在2018年5月1日就完成所有交换学者项目。在失去身份后小石同学继续留在美国,在7月1日,小石同学因违反美国法律法规等原因被警察或相关政府人员发现其失去身份并下达正式通知,或收到到BIA 下令遣返、递解或驱逐的命令,那么小石的非法居留期从收到相关通知的7月1日的次日,即7月2日开始算起。如果在I-94 过期的2018年8月1日前小石同学未发生以上相关事件,小石的非法居留期则从其I-94 过期的次日,即8月2日开始算起。

(3)金石同学是J-1 签证持有人,签证和I-94 均显示其身份在2018年9月1日过期,但是他在2018年5月1日就完成所有交换学者项目。在失去身份后金石同学留在美国,在8月1日,小石同学因违反美国法律法规等原因被警察或相关政府人员发现其失去身份并下达正式通知,或收到BIA 下令遣返、递解或驱逐的命令,那么金石同学的非法居留期从收到相关通知的8月1日的次日,即8月2日开始算起。如果在8月9日前金石同学未发生以上相关事件,且金石同学的I-94 未过期,那么金石同学的非法居留期从8月9日开始算起。

2.    2018年8月9日后未能保持合法身份

2018年8月9日当天或之后F 、J 、M 签证的持有人及其家属失去合法身份,则其非法居留时间以以下最早日期算起:
(1)    签证持有人在美国不再继续学业或被授权的活动,或者签证持有人开始从事未授权的活动的次日;
(2)    签证持有人在完成课业,包括任何经授权的实务训练 (Practical Training,即OPT 或CPT)和经授权的宽限期 (Grace Period) 的次日;
(3)    签证持有人的I-94 过期的次日;
(4)    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 (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 下令将签证持有人遣返、递解或驱逐的次日,无论是否上诉。

举例:

(1)小金同学是F-1 签证持有人,其学生身份在2019年5月31日过期,I-94 显示D/S 。小金同学提前完成学业,在2018年8月9日已完成所有课业、并用完经授权的OPT 和Grace Period,即使小金的I-94没有过期,也没有收到BIA 下令遣返、递解或驱逐的命令,他的非法居留期还是从8月9日的次日,即8月10日算起。

(2)小石同学是J-1 签证持有人,签证和I-94 均显示其身份在2018年8月9日过期,他在2018年8月9日完成所有交换学者项目。即使小石同学未收到BIA下令遣返、递解或驱逐的命令,他的非法居留期还是从8月9日的次日,即8月10日算起。

(3)金石同学是F-1 签证持有人,其学生身份在2019年5月31日过期,I-94 显示D/S 。他在2019年8月9日收到BIA 下令遣返、递解或驱逐的命令,那么即使金石同学的未完成课业活动或经授权的OPT 、CPT 、Grace Period ,I-94 也未过期,他在美国的非法居留期还是从8月9日的次日,即8月10日算起。

此项备忘录中同时也提出对非法居留者的惩罚:

1.    单次累计非法居留超过180天后出境,将面临3年或10年的不允许入境的惩罚,具体惩罚时间需要根据在美非法居留的时长决定;
2.    无论是单次或多次,在美国非法居留时间累计超过1年,并再次在未经允许或豁免的情况下入境或试图入境的个人将永远无法入境;
3.    被限制了3年、10年或终身无法入境的个人通常不具备再次申请签证、入境许可、转换为永久居民的资格,除非他们获得豁免或者其他形式的解除。

目前,这项新备忘录正处于接受公众意见的阶段,这个阶段自5月11日起将持续30天,至6月1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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