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 离职后何去何从

两周前,我们总结了客人向金石律师事务所咨询的 H-1B 期间换工作的问题,着重介绍了 H-1B transfer 审理过程中是否能工作、是否能离境、被拒绝之后的身份等问题,请参照《H-1B Transfer: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来复习。今天小编来重点讲解一下 H-1B 期间

2018-12-17T17:22:54+00:00August 17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H-1B Transfer: 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近期很多客人向金石律师事务所咨询H-1B 期间换工作的问题,包括H-1B transfer 审理过程中是否能工作、是否能离境、被拒绝之后的身份问题,被解雇或主动离职后的身份问题,离境后再入境之后如何计算H-1B 总时长,以及前任雇主撤回H-1B 的影响等问题。今天金石律师事务所就应大家的要求,总结一下关于H-1B transfer 的几项普遍受关注的问题,为有同样困扰的H-1B 签证持有人答疑解惑。其余问题我们也会总结出相应文章在日后发布,敬请关注!   一、H-1B Transfer 审理期间能否工作 很多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想要换个工作环境或寻求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便会选择跳槽,那么如果在职期间找到新公司愿意雇佣自己并资助H-1B,就可以让新公司提交一份H-1B transfer 申请,要求更换雇主。按照移民局规定,移民局收到 transfer 申请的当天就可以去新公司工作,或者继续在原公司工作,直到移民局对transfer 作出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只要换工作就是transfer,其实不然。H-1B transfer 只能是在目前的雇佣关系未结束、H-1B 身份有效时才能申请,如果被解雇、主动离职、H-1B 身份过期,那么想要去新公司工作是另外一系列的申请,请不要混淆。本文只适用于当前雇佣关系未结束时的transfer 申请,金石律所会在下一篇文章中仔细分析其余情况。   由于目前移民局对H-1B transfer 也视作新的申请严格审查,而不似以往将其当做以前已经批准的申请简单处理,所以最保险的方式是等到移民局将transfer 申请批准后,拿到批准书之后再去新公司工作。当然,如果新公司希望雇员尽快开始工作,那么拿到transfer 申请的receipt notice 或者申请已被送达至移民局的寄件凭证也可以去新公司工作。   另外,由于H-1B transfer 可以同时做H-1B 延期,所以即使原公司的H-1B 即将到期也不用担心在transfer 批准之后还要再申请延期。而且,如果transfer 的申请在原H-1B 身份到期时还没有批复,而且是雇员已经去新公司工作的情况下,签证持有人可以工作到移民局对transfer 申请作出决定。如果移民局批准transfer 申请,则可以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如果被拒绝,则不能再工作。   AC21 Public Law 106-313 (Sec.105): “(m)(1) A nonimmigrant alien [...]

2018-09-25T19:26:15+00:00August 3rd,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H-1B、O-1、L-1的60天失业宽限期

最近经常有客人在金石律所的客服微信号上咨询这样一系列的问题:我在H-1B 期间,雇主突然毫无预警地把我开除了,那我的H-1B 就立即失效了么? 我必须马上离开美国么? 就算有其他新公司想雇用我,我也不能去新公司工作么?

2018-12-17T17:28:54+00:00July 20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

What is the 60-Day Grace Period and How Should You Use It?

A Final rule, effective as of January 17, 2017, has offered several new provisions and changes for various programs used by highly-skilled foreign worker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provision is a 60-day grace period for the following statuses: O-1, H-1B, L-1, TN, E-1, E-2, and E-3. This article intends to provide our interpretation of the [...]

2018-09-25T17:30:28+00:00July 20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

重磅!9月11日后移民官可跳过RFE或NOID直接否决申请!

今天(7月13日)移民局出台一项新的Memo,说明自9月11日起收到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没有提交全部要求的支持申请的初步证据,移民官将有权直接拒绝该申请,而不是像以往一样先提出RFE补件要求或NOID否决意向。这项规定涉及到的申请类型包括了除Diffe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 (DACA)之外的所有申请类型,即包括H-1B、H-1B extension、H-1B transfer、O-1、L-1、亲属移民(I-130)、职业移民(EB1/2/3)、I-485(转换身份)等。 移民局的这项Memo中明确举例说明以下两种情况所提交的申请会被直接否决: 如果一项豁免申请只有很少或没有相关支持性证据,移民官可以直接否决申请; 如果一些移民法规、法令或表格填写指南要求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某项官方文件、其他表格或证明申请资格的证据,但却没有提交这些材料,那么移民官可以直接否决申请。例如,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需要在提交I-485转换身份的同时提交I-864表格(支持宣誓书),但是申请人并没有提交I-864,那么移民官可以直接拒绝该申请,而不用先给出RFE来要求补寄I-864。 按以往的惯例,如果申请中缺少一部分支持性文件,移民局会发出RFE或NOID,要求申请人补交材料,只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寄相关材料,就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但是从9月11日之后,一旦移民官认为申请中缺乏所要求的支持性证据,可以跳过RFE和NOID的环节,直接否决申请。 虽然移民局表示这项规定可以减少对那些连基本要求都不满足却占相应名额的申请,可以提高案件处理速度,并不是针对申请者无罪的错误(innocent mistake)或对支持性文件要求的误解,但是这其实标志着移民局对于各项申请的审理严格度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申请者增加了申请难度。 不能算好消息的好消息是,2019财年的H-1B申请不会被计入在这个范畴中,因为这项规定说明在9月11日后收到的申请才会启用这个审查程序。 目前的移民政策日渐紧缩,金石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认真准备自己的各项申请,将所有要求的材料一同提交,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如果缺少文件或材料移民局会一定会要求补件。

2018-08-10T17:59:23+00:00July 13th, 2018|Categories: News|Tags: , , , , |

H-1B审理中,然而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很多同学最近一直被H-1B 折磨得焦虑不安,每天都担心自己的案子而神思恍惚、无精打采,特别想回国让爸妈温暖一下,或者去境外旅游纾解一下焦虑的情绪。但是在H-1B 审理期间,我能出境么? 出去了,还回得来么?   USCIS 是允许H-1B 申请和身份转换申请被批准的同学们在 Cap-Gap 阶段出境再入境的,下面金石律师事务所就帮大家梳理一下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境。 这里还是要先科普一下关于H-1B 申请的一个细节:在填写H-1B 申请表Form I-129 时,有一项需要选择申请人是在境外激活身份(Consular Processing) 还是在境内转换身份(Change of Status) 。出境会涉及到的问题不是你的H-1B 申请,而是影响你的身份转换申请,也就是说出境并不会使你的H-1B 申请失效,但是会影响你如何获得合法身份再次入境的方式。   选择境外激活身份的同学,必须先离境回国,在H-1B 申请表上填写的大使馆面签,才能办理H-1B 签证,然后再用H-1B 的身份入境。而选择境内转换身份的小伙伴,不需要离境就可以在H-1B 批准后自动转换身份,但是一旦离境,境内转换身份的申请就失效,尽管有可能再入境,但最终还是需要回国办理H-1B 签证。   境外激活身份   境外激活和境内转换身份有一个很重要的差异在于境外激活身份不适用Cap-Gap 规则,即 H-1B配额抽签等待审理的过程中,OPT过期到H-1B 生效前的这段间隔时间不能自动延长F-1 学生身份和OPT 截止时间(具体请看上一篇《除了干等,H-1B审理期间能否工作》),所以同学们出境前要考虑好自己的OPT 有效期。在OPT 过期前再入境,还是F-1学生身份,可以入境,但是没有Cap-Gap 延长身份,且不能在境内自动转换身份,所以需要在OPT 过期后的60天Grace Period 内出境回国才能办理H-1B 签证;在OPT 过期后,因为没有Cap-Gap ,那么F-1 学生身份失效,也就无法再以学生身份入境,必须等待H-1B 批准后再在国内办理签证,才能以H-1B 的身份再次入境。   例如,小金同学的OPT 在6月30日过期,他的雇主在4月2日为他申请了境外激活的H-1B签证,在美国驻上海大使馆进行面签。那么小金在出境旅游后,在6月30日前小金还是F-1学生身份,可以入境,但是无法在H-1B批准后自动转换身份,而且需要在6月30日OPT 过期后的Grace Period [...]

2018-09-25T18:41:17+00:00July 9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

Ross Yang Law Tips: Travel during H-1B

In this particular article, we like to address the topic that we often see in clients. 1. Should you travel during your H-1B application or prior to filing? We generally do not recommend such travel, until you are in active H-1B status. However, you may still travel if there is a need or you decide [...]

2018-09-25T20:41:38+00:00July 9th, 2018|Categories: Article|Tags: , |